生产产品领用材料30000元,做会计分录时,为什么生产成本是借方,原材料是贷方?
2019-10-22
生产成本是企业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种耗费和支出。生产成本包括三个成本项目,即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也就是说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都应计入产品或劳务的生产成本。
所以,月末结转成本的时候,因为发生了原材料的消耗,所以是材料的减少,生产成本的增加,又因作为结转的中间科目,所以在进一步结转完成产品(产成品)时,就会在贷方记录生产成本。
最终实现从生产成本,到产成品的变化。
所以生产成本在成本处理阶段是记录在借方的,原材料记录在贷方。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生产甲产品领用原材料时,借:生产成本--A产品--材料费(生产消耗的原材料)
贷:原材料2、发生的直接人工费,借:生产成本--A产品--工资(生产工人工资)
贷:应付工资3、分配制造费用时,借:生产成本--A产品(水电消耗等)
贷:制造费用4、产品完工时,进行结转借:产成品--甲产品贷: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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