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农村专项招生。为贯彻落实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和中央、省、市精准扶贫的精神,西宁市三所示范高中学校(青海湟川中学、西宁市第五高级中学、西宁市第十四中学)面向三县(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中县、湟源县)农村户籍的考生进行招生,每校招生一个班,每班50人。
2.实行均衡生招生。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今年将提取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数的55%定向分配给初中学校。
申报均衡生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有西宁市城区常住户籍的学生;②在西宁市城区学校就读,并在就读学校读满三年的应届毕业生;
③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须达到3A1B以上,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考生可填报均衡生志愿。
3.实行特长生招生。为培养学生的兴趣、挖掘学生的潜能,促进普通高中学校走特色发展之路,2019年普通高中学校继续进行特长生招生。
各普通高中按本校计划招生数10%以内的数额进行自主招生,请有意向的考生于6月24日在招生学校进行报名,6月25日进行专业测试,测试合格名单由各校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取得特长生志愿填报资格。
4.中考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总成绩中享受加10分录取的政策。
(1)因公致残军、警子女、烈士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考生(由青海省西宁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考生(由青海省西宁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
(3)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出具省、市侨务办公室或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4)少数民族考生(由各学校依据户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两女户”考生(由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计划生育服务处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