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贷机构是否合法?
2021-03-19

不合法

助贷机构作为P2P公司的关联公司,并向该P2P公司推荐借款客户,一旦该P2P公司存在期限错配、自融、资金池等情况,该助贷机构则可能会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帮助犯。

实践中,助贷机构会对接P2P公司,将借款客户推送给P2P平台,作为其项目方。

若助贷机构与P2P平台属于关联公司,那么,一旦P2P公司存在自融、资金池的情况,助贷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可能会以非法集资的帮助犯追究刑事责任。

认定的关键在于,助贷机构负责人是否清楚P2P公司的项目融资的流程,一旦该负责人职位较高,职责较多,则往往很难否定主观上具有明知P2P公司存在自融或资金池的情况,既如此,助贷机构的负责人则会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帮助犯。

换言之,若助贷机构虽为P2P公司的关联公司,但二者相对独立,业务虽有合作但对彼此业务情况并不清楚,则应将两个公司的行为分别评价,在助贷机构未提供虚假客户的情况下,不应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帮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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