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政府是否可与市级部门联合发文?
2019-08-29
不可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十七条 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
县级政府是一级政府部门,市级职能部门属市政府的组成部门,不能联合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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