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天津市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021-11-19
天津市中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内容
1.思想品德。包含日常行为表现、党团与有关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奖惩等评价要点。要突出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日常表现,如实记录学生参与党团与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与持续时间,以及个人获得的荣誉称号或处罚情况等。
2.学业水平。包含国家课程修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校本课程修习、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个人优势学科学习情况等评价要点。
要突出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鼓励学生发展学科特长,培养综合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
可探索学分评价、等级评价,以及学习成果记录有机结合的发展性评价方式。
3.身心健康。包含体育课程修习、日常体育类活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心理素质表现、体育特长发展等评价要点。
要突出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如实反映学生在体育课程学习、课间操、阳光体育活动,参加运动队与运动会,以及体育特长发展中的表现。
4.艺术素养。包含艺术类课程修习、日常艺术类活动、艺术特长发展等评价要点。要突出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如实反映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行为表现和成绩。
5.社会实践。包含军训、集中生产劳动、社会调查与实践课堂活动、科技活动、创造发明等评价要点。要突出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如实记录和呈现学生参加军训、学工、学农、实习、勤工俭学、参观学习、社会实践课堂等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创造发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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