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能做几次?
2021-12-17

法律分析:伤残鉴定可以做两次。伤残的鉴定应该等待治疗终结后进行,一般是出院以后的三个月,但是如果伤情已经稳定并且可以提前按照医疗机构的建议向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的评定。

如果是有固定物的,比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需要取出其固定物之后,才能去进行伤残的鉴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条 当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扣押机动车驾驶证等与事故有关的物品、证件,并按照规定出具扣押法律文书。

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对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等物品、证件,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随案移送,并制作随案移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检察院。

对于实物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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