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焊口对口间隙规范?
2021-05-14

根据《石油化工管道布置设计通则》(SH3012-2000)263条中有关的规定为:

管道上两相邻对接焊口的中心间距:

a 对与公称直径小于150mm的管道,不应小于外径,且不得小于50mm;

b 对于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150mm的管道,不应小于150mm。

这个应该算是比较基本的要求了,如果焊缝的间距过小,那么焊接点的力学性能不能满足合格管道的要求,在焊点容易发生泄露。

另外,局部应力也可能不满足要求,易损坏泄露。

至于所说的管件连接的问题,主要是考虑连接后法兰检修拆卸是否方便,一般公称直径大于等于50的管件都是对焊管件,都可以互相焊接,或是与法兰焊接的。

扩展资料:

金属的焊接,按其工艺过程的特点分有熔焊,压焊和钎焊三大类。

在熔焊的过程中,如果大气与高温的熔池直接接触的话,大气中的氧就会氧化金属和各种合金元素。大气中的氮、水蒸汽等进入熔池,还会在随后冷却过程中在焊缝中形成气孔、夹渣、裂纹等缺陷,恶化焊缝的质量和性能。

为了提高焊接质量,人们研究出了各种保护方法。例如,气体保护电弧焊就是用氩、二氧化碳等气体隔绝大气,以保护焊接时的电弧和熔池率;

又如钢材焊接时,在焊条药皮中加入对氧亲和力大的钛铁粉进行脱氧,就可以保护焊条中有益元素锰、硅等免于氧化而进入熔池,冷却后获得优质焊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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