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实验小学2021年招生简章暂未发布,按照每年惯例,发布时间一般为7月底或是8月初,为您附上2020年招生简章,供您参考。
东营市胜利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简章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37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东营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教办发〔2020〕16号)以及区教育局《东营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东营市胜利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简章,相关事宜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东营市胜利实验小学,创建于1982年。学校秉承“为孩子的终身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实施和谐教育。是全国课改名校,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山东省素质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文明校园,东营市十佳小学。
学校现有近1700名在校生,教职工93名,其中各级教学能手35人,市学科带头人9人,东营名师2人,名校长1人。学校优秀的师资队伍、丰富的课程资源、和谐高效教学法,成就了一批批“基础扎实、综合素质好、发展后劲足”的优秀学生,他们中涌现出了山东省十佳少先队员、山东省少年科学院小院士、山东省红领巾理事会副主席、全国好少年、全国少代会代表等一大批熠熠闪光的明日之星。
二、招生范围
黄河路以北、济南路以南、西二路以西、燕山路以东;
北一路以北、济南路以南、燕山路以西、西三路以东及讯利小区、颐园小区。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我校招生服务片区范围内,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020年学校计划招生7个班,共315人。
四、报名时间
本次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登记和现场报名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8日-10日,现场报名时间为8月11日-13日。
五、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 间:8月11日-13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6:00
地 点:胜利实验小学教学楼二楼接待室
(学校现址在原胜利职业学院建设工程分院,位于物华苑小区东平路)
六、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8月8日-10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登陆“东营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
(网址http://60.214.234.177:9001)或关注“东营区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登记。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0日24:00,报名登记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报名时只可选取一所学校。
报名平台会自动核对户籍、房产等信息,向所报名学校进行反馈。学校根据平台反馈信息进行入学资格审核,确定是否通过。登记入学资格审核通过者,法定监护人通过“平台”自行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无需再到现场报名。
未通过审核者,可携带相关入学材料到招生区域内学校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
8月11日-13日,网上报名未审核通过或错过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由一名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适龄儿童到我校现场报名,进行入学材料审核和信息登记。
现场报名时,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需佩戴口罩准备好健康码,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程序进入报名现场。(其他年级学生转学统一在8月13日进行,家长携带转学证明材料到转入学校进行现场认定。
)
(三)学校复查。
8月14日-16日,由区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实施,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核查报名入学信息的真实性。学校汇总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报送区教育局。
(四)统筹审核。
8月17日-20日,区教育局对学校报送的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进行统筹审核,确定登记入学学生名单。
(五)名单公示。
8月21日,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反馈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大门口公示栏公示。
(六)通知入学。
8月22日上午8:00,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七)阳光分班。
8月29日下午,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学校继续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均衡分班,并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宣传解释工作。
学校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定监护人代表参与,在区教育局监督下,对入学学生进行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宣传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区教育局备案
七、报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一)常住居民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2)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3)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其中,胜利油田职工需提供胜利油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信或实际居住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医疗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
(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八、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居住证明标注的地址入学。
出具房屋租赁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西城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
(二)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已购房并实际居住,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有关规定,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三)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教育部或省市区有关部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四)我校区域内适龄盲聋(哑)儿童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报名时间为8月17日-18日。市特殊教育学校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招收走读智障学生,具体招生办法由市特殊教育学校向社会发布,招生工作咨询电话:8086990、8060905、8082991、8060814。
(五)学校按照不超过省定标准(小学45人)设置班额。适龄儿童原则上按照划定的学校招生服务区入学,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学生,由学校按照适龄儿童监护人房屋租赁证标注的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时间的先后统计出名单,由区教育局将居住时间短者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六)学生入学后,学校会进一步核查学生入学资格,发现违规入学的,一律予以清退。
招生咨询电话 : 13156073456
东营市胜利实验小学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