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报废补贴时间表?
2021-07-14
现有不符合国家标准且不能注册登记的电动车,应于2019年9月30日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办理备案手续,方可上道路行驶。
对已备案的电动车,设置过渡期,其中两轮电动车自2019年6月15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止,三轮、四轮电动车自2019年6月15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止。
过渡期满后,禁止上道路行驶。
《通告》中还明确,对中心城区在用的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采取适当补贴的形式鼓励报废,对主动申请报废的违规三轮电动车,现金补贴600元每台、四轮电动车现金补贴1000元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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