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人體其道而不為也,賢人知其禍而不欺也,達人斷其命而不求也,信人保其信而靜守也,仁者守其仁而廉謹也,士人謹其士而謙敬也。
凡人昧其理而苟非為也,愚人執其愚而不憚也,小人反其道而終日為也。
福者,造善之積也;禍者,造不善之積也。鬼神,蓋不能為人之禍,亦不能致人之福,但人積不善之多而煞其命也。
富貴者,以輕勢取,為非分也;貧賤者,以佞盜取,為非分也。神而記之,人不知也。夫神記者,明有陰籍之因。
又按《 黃庭內景》云:夫人有萬餘神,主身三尸九蟲,善惡童子錄之奏上,况有陰冥之籍也。
愚痴之人,神不足;神有餘者,聖人也。亦不可一二咎而奪其人命也。
亦有爵被人輕謗,及暴見貶黜,削其名籍,遭其橫病者,多理輔不法所致也。理輔不正不死者,其壽餘祿未盡也;正理輔而死者,筭盡也。
貧者多壽,富者多促。貧者多壽,以貧窮自困,而常不足,不可罰壽;富者多促,而奢侈有餘,所以折其命也,乃天損有餘而補不足。
亦有貧賤、飢凍、曝露其屍不葬者,心不吉之人也。德不足,是以貧焉;心不足,是以死焉。天雖然不煞,自取其斃也。不合居人間,承天地之覆載,戴日月之照臨,此非人者也。
故有官爵之非分,車馬之非分,妻妾之非分,已上謂之不仁之非分也。有屋宇之非分,粟帛之非分,貨易之非分,已上謂之不儉之非分也。
則神而記之,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不過此,過此,神而追之則死矣。官爵之非分者,崎嶇而居之,賄賂而得之,德薄而執其位,躁求而竊其祿,求其躁取而必強,強而取之非分也,即有災焉、病焉、死焉,神而記之,人不知也。
車馬之非分,市馬恡其價而焉欲其良,水草而不時,鞭勒而過度,奔走而不節,不知驅馳之疲,不知遠近之乏,不護嶮阻之路,畜不能言,天哀力竭,此非分也,神已記之,人不知也。
妻妾之非分者,所愛既多,費用必廣,淫泆之道,必在驕奢,金翠之有餘,蘭膏之有棄,惡賤其紋綵,厭飲其珍羞,人為之難,尔為之易,人為之苦,尔為之樂,此非分也,神已記之,人不知也。
童僕之非分者,以良為賤,以是為非,苦不憫之,樂不容之,寒暑不念其勤勞,老病不矜其困憊,鞭撻不問其屈伏,陵辱不問其親疏,此非分也,神已記之,人不知也。
屋宇之非分者,人不多構其廣夏,價不厚而罰其工,人以不義之財,葺其無端之舍,功必至飾,必明斤斧血力,木石勞神,不知環堵之貧、蓬戶之陋,此非分也,神已記之,人不知也。
粟帛之非分者,其植也廣,其穫也勞,其農也負,其利也倍,蓄乎巨廪,動餘歲年,盜賊之羈縻,雀鼠之巢穴,及乎困農負債,利陷深冤,此非分也,神已記之,人不知也。
衣食之非分者,紋綵有餘,餘而更製,箱篋之無限,貧寒之不施,不念倮露之凌布素之不足,以致蠹魚鼠口香黤腐爛,此非分也,神已記之,人不知也。
飲食之非分者,一食而其水陸, 一飲而取其弦歌,其食也寡,其費也多,世之糠糲不充,此以膻膩有棄,縱其僕妾,委擲堡塗,此非分也,神而記之,人不知也。
貨易之利厚,不為非分,利外尅人,此為非分。
接得非常之利者,祥也。小人不可以輕而受之。
其所鬻者賤,所價者貴,彼之愚而我之賊。賊而得之者,禍也;倖而得之者,災也;分而得之者,吉也;屈而得之者,福也。
夫人之死,非因依也,非痾瘵也,蓋以積不仁之多,造不善之廣,神而追之則矣。人若能補其過,悔其咎,布仁惠之恩,垂憫恤之念,德達幽冥,可以存矣。
尚不能逃其往負之災。
不然者,其禍日多,其壽日促,金之得盈,福之已竭。且無義之富,血屬共之,上之困焉,下之喪焉。如此者,於我如浮雲,不足以為富也。
人若奉陰德而不欺者,聖人知之,賢人護之,天乃愛之,人以悅之,鬼神敬之,居其富而不失其富,居其貴而不失其貴,禍不及也,壽不折矣,攻劫之患去矣,水火之災除矣,必可保生全天壽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