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共有情况登记错了?
2021-10-30
根据《物权法》第十九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中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中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大家都在看
本站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