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浙江实体书店扶持资金补贴政策
根据扶持对象不同,给予相应资金奖励或补贴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支持项目,所有类别不能重复报。
1. 新开办实体书店补贴
(1)一般补贴:对2020年度在浙江内新开设的、经营规模100平方米以上的实体书店,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补贴金额不超过其设计、装修总投入的30%。
在低于全区万人拥有实体书店指标的街乡开设实体书店的,对其补贴比例适当上浮,不超过书店设计、装修总投入的50%。以上补贴数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2)“三进”补贴:对2020年度在朝阳区校园、商场、园区内新开设的、经营规模100平方米以上的“三进”实体书店,按其书店设计、装修总投入的50%。
以上补贴数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2. 持续运营奖励: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开业的实体书店,目前拥有一定的运营能力和品牌影响力,能持续经营、积极参与或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特别是形成品牌连锁的实体书店,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支持。
3. 融合发展奖励: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门店环境进行升级改造、创新经营发展模式、实现多业态融合发展、与区图书馆合作建设“朝阳城市书屋”的实体书店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4.实体书店市级配套奖励
对获得2020年度市级扶持资金的实体书店,给予不超过市级资金30%的匹配性资金奖励。
(二)2021年朝阳区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依法在朝阳区进行市场监管、统计、税务注册且实际办公,取得《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等出版物销售和阅读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实体书店。
2.书店经营面积不少于30平米(新开办书店不少于100平米),其中出版物经营面积超过50%;上架经营出版物不少于2000册,品种不少于500种。
3.“三进”实体书店(校园、商场、园区新入驻实体书店)还需满足下列相应条件:
(1)校园书店:开办在中央部属在京高校和市属高校内的实体书店。
(2)商场书店:开办在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商业综合体内的实体书店。
(3)园区书店:开办在2020年评审认定的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内的实体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