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归纳法和演绎法,以及它们的辩证关系?
2019-12-17

归纳法和演绎法是近代西方哲学的两种基本思想方法。它们都是科学的方法。

归纳法即是,从大量的经验事实中最终综合出最接近事物本质的原理(定理、公理),归纳法一般来说跟综合分不开。归纳法局限于经验,如果提供的经验不多,那么综合出来的结果就与事物本身差别很大,也就是说归纳法的最大缺点是它不能穷举这个世界上一切的事例,既然无法穷举那么就无法得到最准确最接近事实的答案。

演绎法即是,从一条不证自明的公理出发,分析出事物的各个方面。演绎法的最大的缺点是无法很好地说出不证自明的公理到底是怎样来的,为什么一定会是不证自明。

所以演绎法能够保证在分析的过程中展开对各个事物要素的分析,但是无法证明公理的真理性。

辩证关系:在哲学上这两种方法是不相融合的,在自然科学上它们是统一的且没有矛盾性,归纳法和演绎法都是互相补充,以对方的存在为前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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