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1.综合管理类是指除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以及其他职位类别以外的公务员职位类别。综合管理类职位是机关中数量最多的主体类别。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机关工作需要各类专业知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中有不少为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在其工作领域从事研究、政策制定工作,具有丰富的知识、经验和造诣,但这些人员的工作仍然属于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因此,不作为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2.专业技术类是指在机关中承担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职位类别。专业技术类职位的本质特征是指在公务员队伍中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门的技术支持与保障的职位。
3.行政执法类是指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履行市场监管与社会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的行政执法职位中设置的公务员职位类别。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主要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与综合管理类相比,行政执法类只有对法律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出现纠纷时不具备裁定权。
4.关于法官与检察官职位,法官和检察官也纳入了公务员的范围。
一、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类,具体划分如下:
一级:国务院总理
二至三级: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三至四级:部级正职,省级正职
四至五级:部级副职,省级副职
五至七级: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
六至八级: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
七至十级: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
八至十一级: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
九至十二级: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
九至十三级: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
九至十四级:科员
十至十五级:办事员
二、公务员考试都有哪些职位
公务员省考设置的招录职位基本为九至十五级,大多数为九至十四级的科员,少部分为十至十五级的办事员和九至十三级的副主任科员;
国家公务员考试设置的招录职位以九至十二级的主任科员为主。
但是公务员考试设置的具体职位有哪些这个问题,要看当年政府的人才需求,根据需求提供职位,因此每年公务员考试的职位表都有所不同,以当年官方发布的职位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