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能力条件:
1.主持研制开发的新品种通过审定,或主持完成省级以上部门下达的技术推广、技术改造等
2.主持的农业农村重大工程、计划、项目或主持编写的农业农村重大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等获省级以上业务部门认可。
3.担负省、市(州)或县(市、区)动植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农业自然灾害的指导实施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防灾减灾效果。
4.在全国有影响的本专业研讨会、报告会、专题讲座、技术培训会等学术活动中提交高质量的学术报告或专题演讲;或发表的本专业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
5.获省级以上表彰;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的发明专利;或指导、培养的中青年专业人才取得突出业绩。
基础学习能力与实践经历。具备本专业或相邻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副高级职称满5年。
另外还考察如下:
知识更新能力。
胜任工作能力。
学术水平能力。
帮扶基层经历。
对外交往能力。
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
正常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任现职以来,达到下列第(一)款或第(二)款条件标准之一:
(一)达到下列条件标准1项并满足第(三)款“工作业绩必选项”要求:
1.国家级。获得国家级表彰1次,参考其他专业技术业绩;获得国家级科技奖一、二等奖(定额内人员)1次;或完成(前5名)国家科技部下达的国家级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
2.全国性。获全国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1-4项业绩1项;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一等奖(前5名)1次、或获二等奖(前4名)1次、或获三等奖(前2名)1次;
或完成(前3名)国家部委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参考其他专业技术业绩;或参与完成(第4、5名)国家部委发布实施的国家、行业标准1项,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
或完成(前4名)国家部委下达的全国性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
3.省级。获省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其中1-4项至少具备1项);获省级科技奖一等奖(前4名)1次、或二等奖(前3名)1次;
或完成(前3名)省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实施的地方标准或省级有关部门发布实施的技术规范1项,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
或完成(前3名)省科技厅下达的省级重大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主持完成(前2名)省级重点人才项目或陇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绩效评价)或成果登记,且培育专业技术人才10名以上或农村实用技术人才200名以上,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
4.其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一等奖(前7名)或获省级科技奖一等奖(前6名)1次并获国家部委、省级科技奖二、三等奖(定额内人员)任意1次;
或获省级科技奖三等奖(第1名)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