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什么
《食品安全法》中涉及行为人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条款如下:
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和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营私舞弊、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三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要承担什么责任
1、明知食品有安全问题还在销售,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严重后果的,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食品安全法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其中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2013年《食品安全法》启动修订,2015年4月24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新版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三、食品安全法规有哪些
1、《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2、食品安全法主要包含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一般规定、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标签、说明书和广告、特殊食品、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
3、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
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