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超过100人应设置什么?
2020-12-28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此条款中无论多少人都要求设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单位一般是危险性较大,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此条款以100人为界限,是否设置管理机构看人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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