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导员管理办法?
2021-11-03
(一)学校视导员由学校校长直接领导,同时接受上一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和本校督学责任区挂牌督学的工作指导。
(二)按照上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求,对照教育教学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组织自评自查,对自评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形成报告向学校校长办公会汇报,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自评自查和整改情况按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报上级教育督导部门。
(三)对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反馈的教育教学督导评估报告、教育质量监测报告以及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反馈结果进行研究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整改完成之后,形成整改报告报上级教育督导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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