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说不来上班怎么办?
2021-07-21

《劳动合同法》第37 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劳动者如果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必须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已经过了试用期,则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之所以这么规定,是因为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每一个岗位都是有固定职责的,劳动者的辞职,对用人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将造成极大的影响。

这一规定可以使劳动者的离职对用人单位的工作秩序产生最小的影响,让用人单位有个准备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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