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二实验2020年招生简章?
2020-08-09

2020年青岛市第二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01

招生对象

年龄为6周岁,出生日期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02

学区范围

李家庵社区(青山绿水商品房:黑龙江中路3184号)

海右重华(黑龙江中路498号)

嘉凯城时代城一期、二期(黑龙江中路3180号或黑龙江中路568号)

嘉凯城时代城三期(黑龙江中路512号)

湖山美地一期(黑龙江中路482号)

湖山美地二期、三期(黑龙江中路480号)

金秋桂园(黑龙江中路2688号、三零八国道2688号);

慧海花园(黑龙江中路470号)

万福山庄(黑龙江中路2648号、三零八国道2648号);

馨苑小区(金水路1057号)

百通依山小居(金水路1157号)

03

李沧户籍儿童入学办法

1.入学条件

具有李沧户籍的适龄儿童。

2.报名材料

李沧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

(1)儿童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2)与户籍地址一致的儿童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在李沧辖区内100%产权,房产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产权证(2020年8月31日前交房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证明以及入住后缴纳不少于三个月水电费或物业费的收据凭证;

租房的出具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的有效期内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儿童健康手册或体检证明。

04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入学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0年适龄入学儿童年龄为6周岁,出生日期: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2)适龄入学儿童的户籍所在地为非李沧、市南、市北三区;

(3)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李沧区居住证,且在李沧区有稳定的住所(自有房产或办理租赁备案手续满一年以上);

(4)儿童父母至少一方与李沧区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由该单位在李沧区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或在李沧区注册营业执照并经营满一年以上。

2.报名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

(1)儿童所在家庭的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

(2)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有效期内的青岛市李沧区居住证(父母一人户籍为青岛市范围内的可不提供);

(3)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有稳定的住所,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房产用途为住宅的100%产权房屋产权证(2020年8月31日前交房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证明以及入住后缴纳不少于三个月水电费或物业费的收据凭证);

B.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租赁用途为住宅,登记日至2020年8月31日满一年且在有效期内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务工或经营一年以上,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须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一年:

A.与李沧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人社局官网打印的《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社保卡;

B.在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的营业执照;

(5)儿童健康手册或体检证明。

05

招生方式

1.招生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适龄儿童家长可在2020年6月1日(星期一)上午9:00—6月21日(星期日)下午5:00登录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官网(http://jy.qdlc.gov.cn/),进入青岛市李沧区小学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依次进行信息采集、上传证明材料、填报志愿。

2.填报志愿环节,家长可自愿选择区内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

3.网上报名结束后,各公办小学对网上报名情况进行初次审核。家长须在7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7月20日(星期一)下午5:00查询初审结果及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初审结果不通过的可进行信息修改和补充。

4.7月25日(星期六)—7月28日(星期二)现场确认。家长可在查询初审结果时系统提示的时间段内,携带适龄儿童和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06

录取与查询

1.2020年8月8日(星期六)小学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家长可在8月8日(星期六)下午6:00登录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官网(http://jy.qdlc.gov.cn/),进入李沧区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2.参加电脑派位未予录取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置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就读。8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可查询录取结果(查询方法同上)。

07

领取入学通知书

2020年8月9日(星期日)至8月13日(星期四),学生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入学儿童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到被录取学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08

缓学申请办理办法

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7月24日(星期五)下午持户口簿和医学诊断证明等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学区内公办小学提出申请,填写《2020年李沧区户籍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

温馨提示

1.全区公办、民办小学实行同步招生,报名条件一致,按照统一规定时间组织实施。

2.本校优先保证学区内户口房产一致的适龄儿童到本校就读,其他情况将统筹学位情况相对就近安置,居住在本校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并非一定会录取到本校。

3.网上报名时,请家长务必据实、完整填写各类信息,上传证明材料,避免因虚报信息、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通过初审。

4.2020年招生将继续严格证件审核。区教体局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会同有关部门对家长提供的证件进行严格审查。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李沧区保障本地户籍儿童和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如申请入学的材料不符合条件,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待材料符合转学条件时,可在规定的时间申请转学。

10

招生咨询

学校咨询电话: 58661608

咨 询 时 间 :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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