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南丹县内的苗族主要有两支,分布在大厂、车河、城关等乡镇的苗族,自称“仡雄”,因妇女穿红裙,故又称红苗,原籍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始祖从湖南湘西迁松桃)。
乾隆五十九年至嘉庆二年(1794年至1797年),吴八月和石柳邓等人领导的苗族人民大起义失败后,一部分“仡雄”逃下广西,先住都安县和河池县,民国初年开始移住南丹县,主要姓氏有吴、龙、石、麻、田、杨等。
分布在中堡苗族乡和月里乡的苗族,自称“仡磨”,因妇女穿着用五彩丝线绣制的百褶裙,故又称之为花苗。花苗移居广西较早,主要来自贵州的平塘、罗甸等县,主要有陆、岑、莫、王、马等姓氏。

居 住
解放前,“仡雄”无田无地,多是3至5户或10多户为一群体,在深山野岭下寨.住的是“栽杈房”,即凿穴栽柱,藤篾捆绑竹木为架,上盖茅草,四周用竹篱或芭芒、木条围合。
小户1间加两个“偏厦”,大户3间加两个“偏厦”,居中1间是堂屋(不设神龛),右侧是火坑,左侧是卧室,人畜分居,猪圈、牛栏于住房旁边另建。
如今大多已住瓦房,格式与壮、汉无异。“仡磨”的寨子较大,少则10多户,多则几十户,住房也是竹木结构,但小房居多,而且人畜同居,牲口住楼下(屋子仅三分之一是楼,三分之二是土台),正堂大多不设神龛,伙房多在左侧,卧室多在右侧,但规定不太严。

饮 食
解放前“仡雄”以玉米为主食,大米荞麦次之。解放后生产条件得到改善,以大米为主,玉米次之。副食品有肉类、鱼类、豆类、瓜类、蔬菜、火麻等。
“仡雄”男性也饮酒,但不成风,也不普遍。“仡磨”以玉米、大米为主,荞麦、小米、薯类次之。副食品有肉类、豆类、瓜类、蔬菜类、火麻等。
男性普遍嗜酒,以自酿烧酒为主。

服 饰
两百多年前,妇女穿花衣着红裙,青年妇女多缠花布巾,老年妇女头巾多是青布,如今“仡雄”男女服饰已无显著特点。“仡磨”男子的服装也无显著特点。
女装却比较复杂,全是自种棉花,自纺、自织、自缝、自染,质料高,费工大,价值贵。衣
服是青布大领短衣,胸襟及袖口有花纹,无扣子;裙子是绣花(或腊染)镶边百褶裙。青年妇女喜佩银质耳环、手镯、项圈,戴项圈少则几只,多则10多只,高挽发髻,像螺丝形盘于顶上,插以银簪,甚为美观。
中堡苗族同胞由于长年居住在偏远闭塞的高原山地,在封建半封建时代,长期过着与外界隔绝的生活,因而,本民族的民俗民风与生活习俗保持完好。
其中妇女的蚕丝绣制百褶裙,用料颇多,绣制繁杂,仅农家自纺自织的土布就需十多斤,蚕丝五斤多,绣制期快则二三个月,慢则半年多时间。
苗族妇女从十六岁开始绣制自己的百褶裙,从此为一人所独有,将伴随大半个人生。最独特的是苗族姑娘用染黑的棕丝掺进秀发里,盘成一个高高的发髻,配以精制的银簪,颇具唐代宫廷里的仕女风韵。
男人衣
着却崇尚黑色,黑色包头布帕,黑色唐装上衣,黑色大脚裤,黑色胶草鞋。黑色,仿佛是苗家汉子们性格刚毅、冷峻的象征。

节 日
“仡雄”在贵州时很重视农历“四月八”和十一月过苗年这两个节日,下到广西后不知什么原因逐渐不过了。如今所过的主要节日有春节(苗语称“客家年”)、端午节、七月半等,不重视生日。
“仡磨”的主要节日是春节和农历六月三十日祭祖(又称苗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