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的基本方式主要有:
1.组织规划控制。
即对单位组织机构设置,职务分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的控制。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如会计工作中的会计与出纳即属于不相容职务,需要分离。
应当加以分离的职务通常有: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执行某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审核该项业务的职务分离,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分离,保管某项财产的职务与记录该项财产的职务分离。
不相容职务分离是基于这样的假设,即两个人无意识地犯同一个错误的可能性很小,而一个人舞弊的可能性要大于两个人。如果突破这个假设,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就不能起到控制作用。
二是组织机构的相互控制。一个单位根据经济活动的需要而分设不同的部门和机构,其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应体现相互控制的要求,具体要求是:各组织机构的职责权限必须得到授权,并保证在授权范围内的职权不受外界干预;
每类经济业务在运行中必须经过不同的部门并保证在有关部门间进行相互检查;在对每项经济业务的检查中,检查者不应从属于被检查者,以保证被检查出的问题得以迅速解决。
2.授权批准控制。
即指对单位内部部门或职员处理经济业务的权限控制。单位内部某个部门或某个职员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授权批准才能进行,否则就不能进行。授权批准控制可以保证单位既定方针的执行和限制滥用职权。授权批准有一般授权和特定授权两种形式。一般授权是对办理一般经济业务时权力等级和批准条件的规定,通常在单位的规章制度中予以明确;特定授权是对特定经济业务处理的权力等级和批准条件的规定,比如,当某项经济业务的数额超过某部门的批准权限时,只有经过特定授权批准才能处理。授权批准控制的基本要求是:
一、,要明确一般授权与特定授权的界限和责任;
二、,要明确每类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程序;
三、,要建立必要的检查制度,以保证经授权后所处理的经济业务的工作质量。
3.预算控制。
即对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编制详细的预算或计划,并通过授权,由有关部门对预算或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控制。预算控制的基本要求是:
一、所编制预算必须体现单位的经营管理目标,并明确责权。
二、预算在执行中,应当允许经过授权批准对预算进行调整,以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
三、应当及时或定期反馈预算执行情况。
4.实物控制。
即对单位实物安全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实物控制的措施主要有:
一、限制接近,以严格控制资产及与实物资产有关的文件的接触,如限制接近现金、存货等,以保护资产的安全。
二、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保证财产实有量与有关记录一致。
此外,内部控制还有文件记录控制、业绩控制、职工素质控制和内部审计控制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