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信托主要有几大亮点和作用:
一是信托公司同时作为投保人和受益人,完全切断保单作为投保人财产的风险,实现资产隔离。
二是保费的认购和追加由信托资产支付,一方面保证保单续期缴费,另一方面的实现了信托资产的多样化配置。
三是险种突破传统的终身寿产品和年金产品范畴。信托公司可以与多家保险公司等公司达成战略合作,为高净值人士提供更加完善、多样化的受托服务。
近年来,起源于英国,繁荣于美国的保险金信托,在国内也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春天。一方面得益于国内高净值人群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和财富传承需求,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保险金信托集结了家族信托和保险的优势特色。
其中,保险最主要的特点是较低门槛、杠杆效应;信托最主要的特色是资产隔离、灵活分配。两者结合可以更好地发挥各自的优点。
主要特色为以下四点:
1. 杠杆功能,降低门槛
家族信托千万以上的设立门槛,令很多有传富需求的家庭望而却步。人寿保险的杠杆功能却恰好可以解决高门槛的问题。由于保费与保额之间往往存在几倍的杠杆,所以只要保额能够达到家族信托的门槛即可,这样就变相降低了家族信托的设立门槛,尤其对于中产家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2. 自由传承,保值增值
人寿保险产品作为传富工具,发生理赔时,保险受益人一般会一次性收到大额保险金。如果受益人是未成年人,容易发生财产被他人侵占或是不善于管理挥霍一空的情况,缺乏长期规划和有效的激励机制。
但如果设立保险金信托,因为信托目的的自由性等机制,保险理赔金进入信托,由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意愿进行财产的管理和分配,可以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
也可以通过个性化的分配方案,按照约定的时间和事件节点为受益人提供保障,并且激励其积极向上的生活。区别于传统保险产品的一点是,受益人可以是未出生的人,所以保险金信托可以实现隔代传承的目的。
3.资产隔离,税务筹划
根据《信托法》的相关规定,受益人自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信托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信托条款的设计,对受益人享有信托受益权的时间、方式进行设计,以达到规避受益人婚姻、债务风险的目的。
与此同时,由于信托财产由委托人转移至信托公司处,所以不再是委托人的遗产,可以规避今后可能出现的遗产税,最大化地实现财富传承。
4.防范风险,顺利传承
现实生活中,巨额保险金引发故意伤害被保险人骗取保险金的案件时有发生。设立保险金信托后,保险金由信托公司负责管理和分配,可以最大限度地预防道德风险,顺利实现财富传承。
简言之,保险金信托既可以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和杠杆功能,也可以发挥信托的风险隔离、资产管理、灵活分配特色,实现保险赔付之后的长期管理,助力更多的中产及高净值客户,达成传家、守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