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译就是不知道东方已经白了!
所以之就就是助词,没有实际意思!
附:一、“之”字作动词,(一)意为“到……去”或“往”、“到”
构成这一要件的主要要素是:人名或人称代词(有时省略)+之+地名或表示地方的名词:
例句:1、(陈涉)辍耕之垄上。(司马迁《史记·陈涉世家》)
2、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司马迁《史记·项藉列传·鸿门宴》)
3、吾欲之南海,则何如?(彭端淑《为学一首示子侄》)
4、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张溥《五人墓碑记》)
分析:句1、“陈涉”(人名承前省略)+之+“垄上”地名。
句2、“项伯”+之+“沛公军”表示地点的名词。
句3、“吾”第一人称代词+之“南海”地名。
句4、正确的格式应为:“今之高爵显位”即:现在做高官处显位的人们(承前省略)+之+“所”表示地点的名词。
这一例特殊之处在于“所+之”构成了一个“所字结构的短语。
以上四句都属这种形式,判别时不仿用这种格式。
(二)意为“向”。例:然后驱而之善。(此例在中学语文教学中不常见,因而没有过多搜集)
二、作助词: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用于主谓之间,使原来的主谓结构变成一个偏正结构,作句中的主语、宾语或表示时间的短语等,有时也作复合句中的一个分句。
例句:5、虽我之死,有子存焉。(《列子·汤问·愚公移山》)
6、汝心之固,固不可彻。(《列子·汤问·愚公移山》)
7、师道之不存也久矣。(韩愈《师说》)
8、臣之壮也,犹不如人。(《左传·烛之武退秦师》)
9、邻之厚,君之薄也。(《左传·烛之武退秦师》)
10、不知东方之既白。(苏轼《赤壁赋》)
11、宋殇公之即位也,公子冯出奔郑(《左传·隐公四年》)
分析:句5、6、8、9都作句中的分句,句7作整个句子的主语,句10作句中的宾语,句11作时间状语。
做好这类题的方法是,删除法,把这个“之”字去掉,再读几遍,你就会发现,句意前后没有任何变化。这时就可断定这个“之”字在句中起到这个作用。
(二)结构助词“的”,这是最常见常用的意义和用法。
其结构是:名词(或形容词)+之+名词。如:
12、人之患在好为人师。(《孟子·离娄上》)
13、是寡人之过也(《烛之武退秦师》)
14、微夫人之力不及此(《烛之武退秦师》)
15、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韩非子·难一》)
16、魏,多变之国也(《战国策·秦策三》)
17、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分析:句12、13、14、15都属于“名词+之+名词”形式,分别表示为:人+之+患、寡人+之+过、人+之+力、子+之+矛(盾)、句16、17则属于“形+之+名”式即:多变+之+国、小大+之+狱。
(三)起凑足音节作用。无实义,可不译。
(1)一般用在表示时间的副词后,表示时间持续的状态。如:
18、怅恨久之(司马迁《史记·陈涉世家》)
19、顷之,烟炎张天,人马烧溺死者甚众(《资治通鉴》)
20、久之,闻左公被炮烙(《左忠毅公逸事》)
分析:18、20句表示时间持续得较长,19句则表示时间持续较短。
(2)用在人名之间。无实义,可不译。
21、佚之狐言于郑伯曰(《烛之武退秦师》)
22、烛之武言曰(《烛之武退秦师》)
分析:这两句中的烛之武、佚之狐都是郑国的大夫,佚、烛均为姓,狐、武为名。
(四)、定语后置的标志。无实义,可不译。
在中心词和后置定语之间加“之”字,再用“者”字煞尾,构成“中心词+之+定语+者”(“者”有时省略)的格式。这时,它的定语是“动词和以动词为中心的词组;
或是“形容词”如:
23、石之铿然有声者,所在皆是也。(苏轼《石钟山记》)
24、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韩愈《马说》)
25、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荀子·劝学》)
26、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岳阳楼记》)
分析:23句为:中心语(石)+之+“以动词为中心的词组”(铿然有声)作定语+者。24句为:中心语(马)+之+形容词(千里)作定语+者。
25句为:中心语(爪牙、筋骨)+之+形容词(利、强)。26句为:中心语(庙堂、江湖)+之+形容词(高、远)作定语。
(五)、用在动词和它的宾语之间,起提宾的作用,以达到强调的目的,一般可不译。构成“名词+之+动词”的形式,如:
27、惟陈言之务去,戛戛乎难哉(韩愈《答李翊书》)
28、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韩愈《师说》)
这时要注意这里的名词是非人名的名词。
分析:27句为“(陈言)名词+之+(去)动词”式,28句为“(句读、惑)名词+之+(不知、不解)动词。
三、代词:
(一)作第三人称代词,一般用在动词后作宾语,可代人、代事、代物、代处所。这时,所指代的对象大都出现在上下文中。可译为“他(它)、他(它)们”等,或将所代的对象直接译出。
有时也可不译。如:
29、邻人京城氏之孀妻有遗男,始龀,跳往助之。(《列子·汤问·愚公移山》)
30、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论语·学而》)
分析:29句根据上下文来判断加点的“之”字应译为“他们”代指“移山的愚公一家”。30句中的“之”可译为“它”,代指“道理、儒家之道”。
(二)指示代词:这,此。例:
31、以君之力,曾不能损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列子·愚公移山》)
32、郯子之徒,其贤不及孔子。(《师说》)
33、于是六国之士,有宁越、徐尚、苏秦、杜赫之属为之谋。(《过秦论》)
(三)第一人称代词:我。例:
34、君将哀而生之乎?(《捕蛇者说》)
35、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廉颇蔺相如例传》)
36、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亲数存之。(《信陵君窃符救赵》)
37、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崤之战》)
分析:37句“之以为戮”:以之为戮。之:指我们。
四、较特殊的情况:“之”与前面的动词在结构上看是动宾关系,从语义上看,则宾语“之”无所指,这时可视为补充音节的语气词,或者如古人所说的衬字。
如:
38、填然鼓之。(《孟子·寡人之于国也》)
39、树之以桑。(《孟子·寡人之于国也》)
38句中的“之”从结构上看与前面的动词“鼓”似乎是动宾关系,但作为宾语的“之”却无法翻译出意义即“无所指”,这时就可看作是补充音节的语气词,亦即衬字。
38句就更特殊了,我看过许多翻译的书,都把它当作音节助词,但我都不满意,我认为如果把字当作代词理解或许更恰当些:“之”字代“五亩之宅”,“以桑”作状语后置,在“树”与“之”构成动宾关系。
这样一来,这句话就理解为“用桑树种植五亩大的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