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正确的道德评价能力、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能力。
2.学习习惯好,热爱学习,善于思考,勤于钻研,学业优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活动,身体素质好,体育成绩合格。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交流合作能力。
4.爱好广泛,特长突出。在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的学习中成绩突出或在信息技术、科技创新等方面学有专长。(学校推荐或考生自荐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我校审核后退回原件)
5、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报名程序
1.区县集体组织推荐的,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依据市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的5倍确定推荐参加面试的学生名额并按一定的规则发放至所属学校;
学校将推荐的学生汇总,并在6月29日之前统一上报所属区(县)教育局,各区(县)教育局审核后,根据分配名额将参加面试的人选统一报送张家口市第一中学
2.区县不集体组织推荐而学校组织推荐的,由学校统一组织被推荐的学生填写《张家口市第一中学2018年“六年一贯制创新人才实验班”优秀学生推荐登记表》(见附件2),由学校统一排序汇总(汇总表同附件1)后在6月25日前报送张家口市第一中学。
学校集体推荐名额不超过年级总人数的2%。
3.区县和学校均不集体组织推荐的,年级排名前2%或确有特长的学生可以自荐。自荐的学生,本人填写《张家口市第一中学2018年“六年一贯制创新人才实验班”优秀学生推荐登记表》(见附件2),由就读学校审核盖章后,由考生家长在6月18日前报送张家口市第一中学教务处。
每所学校自荐的学生控制在年级总人数的2%左右。
4.以上三种情况相对独立,互不交叉,优先考虑级别按以上三种情况的序号排列。即一旦采用了上述更高一级的推荐形式,就不再有其它任何一种推荐形式,反之,没有更高一级的推荐形式,才产生下一级推荐。
如区县教育主管部门集体推荐的区县不再有学校或本人直接向张家口市第一中学推荐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