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精神文明奖发放标准?
2021-02-05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20年度精神文明奖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奖励预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0年精神文明奖及创城奖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学院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其中在职人员发放精神文明奖,离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发放标准:2020年市直精神文明奖发放标准为每年9600元/人,并在此基础上上浮50%计发创城奖励,合计发放精神文明奖(含创城奖)144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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