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车辆禁止通行秦岭隧道
秦岭终南山特长公路隧道北起西安市长安区青岔,南至商洛市柞水县营盘镇,是国家规划的西部大通道包(头)茂(名)高速公路最大控制性工程,也是陕西“三纵四横五辐射”公路网西安至安康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举世瞩目的世界级工程。
该隧道已于二○○七年一月二十日通车运营,目前日交通量2000多辆。
秦岭终南山公路隧道属于特长隧道,柞水至安康以及后续段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隧道的交通量将持续增长。根据最新研究提出的隧道安全等级的评价指标,终南山隧道的安全等级属于Ⅰ级(最高级),因而应该对通过终南山公路隧道的危险品等危及隧道安全的车辆的通行予以限制或者管制。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我国先后有十几个部委发布过法规和文件,从危险货物名称、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到运输车辆标志、安全运输规程、装卸货物的规定等都有详细明确的规定。
但是,在这些法律条文中,危险品运输申报程序存在弊端,沿途交警无执法权,事故处罚较轻,事故救援缺乏统一协调,因而操作起来比较困难。
陕西省交通厅和公安厅于2007年2月1日联合颁布了“陕西省交通厅、公安厅关于加强秦岭终南山公路隧道安全管理的通告”,其中对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和其他一些违限车辆提出明确的通行限制。
据此通告,终南山公路隧道管理公司2007年劝返危险品车辆176辆,2008年1-9月劝返危险品车辆592辆。“陕西省交通厅、公安厅关于加强秦岭终南山公路隧道安全管理的通告”的颁布,无疑对终南山公路隧道的运营安全提供了很好的保障。
但是,这个通告从内容到从执行过程均存在一定的瑕疵和困难。
首先,该“通告”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有矛盾,例如对于危险品上述这些法律和条例均没有明确“禁止通行”;
其次,交通厅和公安厅均属政府下属单位,所以该“通告”只是一个政府行为,没有法律效率,况且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矛盾,执行过程容易引发异议。
为此,建议陕西省政府主管部门,尽快通过专题研究、专家咨询、实践检验等方法,对目前颁布的“陕西省交通厅、公安厅关于加强秦岭终南山公路隧道安全管理的通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完善,然后将其提交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使其成为一个适合我省秦岭终南山公路隧道运营管理的一个专门地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