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动
(一)县内调动
1、调入单位经办人员持《编制使用计划审核表》和《编制手册》到编办申请用编计划,编办主要领导签发《编制使用计划审核表》,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同时持单位“管理工作手册”和“在职人员调动审批表”到职称股审查岗位空缺情况。
2、调入单位经办人员将《编制使用计划审核表》及拟调人员调动申请材料交组织、人社部门。
3、经研究同意后,组织、人社部门出具《调干通知》到调出单位。
4、调出单位按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调干通知》要求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调出人员调出手续。
5、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干部介绍信》到调入单位。
6、调入单位经办人员凭《干部介绍信》(复印件)及《编制手册》到编办办理《增人通知单》,并在《编制手册》上增加新进人员。
7、调入单位经办人员凭《增人通知单》、《干部介绍信》(复印件)并持“管理工作手册”到人社局职称股办理新进人员的岗位聘任手续,并将岗位聘任表(复印件)交人才交流中心(仅限事业单位办理)。
8、调入单位经办人员凭《增人通知单》、《调动介绍信》、《工资介绍信》(事业单位进人还需提供岗位聘任手续)到人社局工资股办理工资手续。
注:调出单位经办人员应及时到编办核实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还须到人社局职称股办理减岗手续。
(二)调出县外
1、组织、人社部门出具《调干通知》到调出单位。
2、调出单位经办人员凭《调干通知》及《编制手册》到编办核减调出县外人员,编办核减后在《调干通知》上签章。
3、调出单位经办人员凭编办签章的《调干通知》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调出县外人员调动相关手续。
二、录用、招聘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干部介绍信》到进人单位。
2、进人单位经办人员凭《干部介绍信》(复印件)、《编制手册》和拷贝新录用招聘人员电子信息表到编办办理《增人通知单》,并在《编制手册》上增加新进人员。
3、进人单位经办人员凭《增人通知单》、《干部介绍信》(复印件)到人社局职称股办理新进人员的岗位聘任手续,并将岗位聘任表(复印件)交人才交流中心(该流程仅限于事业单位)。
4、进人单位经办人员凭《增人通知单》、《干部介绍信》(事业单位进人还需提供岗位聘任手续)到人社局工资股办理工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