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且,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不得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正因为经济补偿的计算上下限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都有关系,才会导致同一家公司在不同地区工作的员工在计算相关待遇时,会出现差异。
异地补贴
1、定义;公司一个办公机构的员工到公司其他设有办公机构的地方工作均属于公司内部异地工作。
2、异地工作分为短期异地工作(差旅)和长期异地工作(长期派驻)两类。短期异地工作按照差旅标准报销;时间超过连续20个工作日属于长期异地工作,发生的费用按照此办法报销。
3、异地工作期间发生的招待费、通讯费等报销按照公司的相应规定执行。
4、长期异地工作报销
1) 长期派驻人员必须提前填写长期派驻申请,说明需要派驻原因、时间,经总裁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同意;
2) 长期派驻人员在派驻前15个工作日内需将被批准的长期派驻申请提交给派驻地的行政部门,以便安排租房等事宜;
3) 公司每月向长期派驻的员工提供住房补助,在标准内的实报实销,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级别 经理及以下人员 总监/副总以上人员
金额 800 总裁专项批准
如果公司已提供住宿,将不再报销此项支出。
4) 公司向长期派驻的员工提供工资补助,即
在外派驻期间所领取的工资= 原有工资 + 异地派驻补助
异地派驻补助的标准为:
单位:元人民币
级别 经理及以下人员 总监/副总以上人员
金额 50 70
5) 公司每月向长期派驻的员工报销一次由驻地返回原工作地的路费,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级别 经理及以下人员 总监/副总以上人员
标准 往返火车票 往返机票
6) 往来驻地和原工作地的交通费用
A、 报销派驻开始和派驻完毕后的火车票、飞机票费用(含机场建设费、保险费)和公司到机场/火车站的交通费用;
B、 如果员工需要搭乘飞机需要得到主管副总的同意;行政部负责安排购买合适时间的机票/火车票。
C、 在派驻地发生的市内交通费、招待费、通讯费等按照公司有关费用报销办法办理;
7) 员工差旅或派驻时需要遵守派驻当地的管理规章制度,并由当地最高行政主管或其授权代理人掌握短期差旅或长期派驻员工的行程表及住宿地点。
8)如有特殊情况,经过财务总监事先核准,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