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足迹检验是刑事技术中的一门分支,是痕迹物证检验中的一类痕迹,是人们常说的办案中最常见的四大类痕迹“手足工枪”之一。
足迹检验在痕迹检验体系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在侦破案件中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足迹检验虽然不具备指纹DNA巨大的数据库支撑功能,但并不影响其在侦查环节中的巨大作用。
一方面,足迹检验能提供同一认定依据,比如现场如果遗留鞋印,我们通过对现场足迹与样本足迹的比对,便能认定现场足迹是否为同一双鞋所遗留;
如果现场遗留赤足迹或袜印,我们便能通过现场足迹与样本赤足迹或袜印来进行比对,从而认定两种足迹或袜印是否为同一个人遗留的;
另一方面,足迹检验还能为刑事侦查提供一些非常有效的分析结论,比如分析作案人数,提供有关作案人的年龄、身高、职业等特点。
另外,足迹鉴定的结论也是诉讼中的重要证据之一。五大显著特点 相比于指纹痕迹、枪弹痕迹、工具痕迹或DNA鉴定,足迹检验有着非常显著的特点。
第一,足迹在现场的出现率非常高,提取率也非常高。指纹痕迹鉴定或DNA鉴定固然是非常成熟的人身同一认定的技术,但由于遗留条件有限,往往在现场勘查中的提取率不高,现在的现场勘察中一般取到的指纹几率,全国的水平大概也只是14%,而DNA的提取率还要远低于指纹提取率。
相比指纹痕迹或DNA提取率,足迹出现几率则高很多,不管嫌疑人是否为了反侦查而戴手套,作案时间是否相对短暂,他都会留下对应的足迹。
第二,足迹相对于其他痕迹更不易伪装。即使嫌疑人作案不戴手套,为避免留下指纹会对很多动作特别注意,但嫌疑人只要作案就必然在现场行走,只要行走就会反映出正常的行走特征,所以相比其他痕迹,足迹痕迹更难进行伪装。
第三,足迹检验是进行现场分析的最有效手段。现场勘察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从技术角度确定侦查方向,准确判断案件性质,判断现场来去路线,判断作案过程及人数等。
由于足迹在现场的出现率非常高,所以从技术角度对现场的基本要素进行判断,最重要的依据还是足迹,比如分析判断作案人数,最重要的技术依据就是现场足迹种类的多少。
嫌疑人在现场遗留的指纹,并不能反映出全部的作案过程,但是嫌疑人在现场的任何一个动作都会留下相应的足迹,只要保证在足迹的提取过程中不失误,就会比较完整地发现整个作案过程。
所以,通过对足迹的发现、提取、检验是进行现场分析最有效的手段之一。第四,它能够反映犯罪嫌疑人的很多个人特点。能通过对足迹大小压力情况等的初步检验来判断穿鞋人年龄、身高、体态、职业等特点,为侦查破案提供更多的线索。
第五,与指纹、DNA一样,足迹检验除可以进行物的同一认定外,还可进行人身认定。包括鞋的认定和赤足迹或袜印的认定。
犯罪人作案时身体造成的痕迹,如手印、足迹、气味等。这些痕迹不仅能反映作案者的某些生理特征,而且能反映当时一定的心理状态。
如犯罪行为人出入现场一般会在现场留下足迹,我们根据提取的足迹特征,常常能作出这样的分析:足轻、足慢,步态清晰者为初入作案现场,边走边窃听周围有无动静;
步幅大而且力重者为逃出现场时,或因作案成功而兴奋,或因恐惧而心怯;步态混乱者大多出于恐惧或有意制造假象。2、利用足迹推断身高的方法,利用足迹与步幅的长短等特征与人的身高存在比例关系和内在联系的特点进行对身高推算判定的方法。
人的高矮差异,其关键在于腿的长短不同,躯干的长短相差很小。腿长迈步就长,腿短,迈步就短。我国古代就有“立七座五盘六”之说,足以身高为单位的,每个人的脚长和身长有一定的比例关系。
所以,全身高度和以脚为单位,一般为7各单位,即身高与脚长的比例为7:1。根据这一规律,根据足迹的具体情况,通过具体分析,再运用一定的系数,就可以推算出身高的近似数。
足迹推算近似法有:单个赤脚足迹推算近似身高法;单个穿鞋足迹身高推算法;现场鞋底推算身高简易法;成趟足迹推算身高法等。
一、单个赤脚足迹推算身高法 单个赤脚足迹推算身高法指利用单个、平面、立体、局部赤脚足迹推断人身高度的方法。(1)赤脚平面足迹。
主要是测量出现场留下的赤脚平面足迹全长,然后按下列公式求身高。赤脚平面足迹全长(厘米)×7=身高(近似数) (2)赤脚立体足迹。
不仅在脚底面,而且跟后侧和趾尖都可能留下痕迹。这样足迹的全长就略大于赤脚的实长,所以在上述公式得出近似数后,还要根据具体条件适量加上或减去3厘米左右。
(3)赤脚局部足迹可以参考下列比例数:赤脚板不含趾与身高的比例为1:8,拇趾宽与身高的比例为1:17,赤脚跖宽与身高的比例为1:25,而脚弓到脚跟中心点两者间的距离×25.4即为身高。
在实践中运用这些比例分析,可推算出身高的参考系数。二、单个穿鞋足迹推算身高法 单个穿鞋足迹推算身高法是指利用现场的鞋或足迹推测出赤脚长度,然后按照赤足长去推算身高的方法。
具体方法是:先测出现场鞋痕的全长,再结合各类鞋的特点较合理的减去鞋底的前后边沿,以及内外差,放余量和主体痕迹大于造形体的部分,然后以新得出的近似赤脚平面痕迹的长度数×7,即推算出身高的近似数。
用此方法推算身高,首先要了解各种机制鞋的大小与全国统一鞋号的关系。全国统一鞋号,也叫“四鞋”统一鞋号,其特点:第一,统一鞋号均按脚的长度(厘米)来确定,1厘米为一个鞋号,0.5厘米为半个鞋号。
穿鞋时,为使脚仍有做各种动作的余地,脚内长必须大于脚长,即要留有“放余量”。各种鞋的“放余量”标准是:男女前后空塑料凉鞋为0.5厘米,老三条塑料凉鞋为1厘米,胶鞋为1厘米,女式皮鞋为1.2厘米,男式皮鞋为1.5厘米,男女布鞋为0.8厘米。
所以鞋内的实际长度应是每个鞋长加各种鞋的标准“放余量”。鞋号与鞋底长度的换算方法是:鞋底长=鞋号+内外差+放余量。
所谓内外差是指鞋内长与鞋底外长之差,也就是鞋内实际长度加前后鞋帮的厚度,才算鞋底长。不同类型的鞋内外差是不同的,多数情况是:橡胶、塑料鞋底痕迹,其细小的花纹比规定的鞋号约大0.5-1.5厘米。
粗大花纹和出边的布鞋比规定的鞋号约大1.5-3厘米。皮鞋痕迹:平底的比规定的鞋号约大1-1.5厘米。钉后跟的比规定的鞋号约大1-2厘米。
上述一般差数可作为根据现场各种鞋子痕迹推算鞋号和推算身高的参数。主要应用根据各地各种鞋的具体生产工艺,调查研究,积累资料,综合分析,才能较准确的减除实有的内外差。
第二,统一鞋号的类型:鞋型即宽窄(肥度)就全国而言,成年共分五个型号,用(一)、(二)、(三)、(四)、(五)型表示,(一)型最宽,(五)型最肥。
每型相差0.7厘米,各地区还可以根据需要增加五型,即3.5厘米,肥瘦型号的极值是通过测差跖趾围的长度,经数据统计处理后制定出来的。
3、基本上一般的刑事案件都要用到足迹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