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违法违规户口,是指在户口登记中所产生的错误户口、重复户口、违规户口等,包括:(一)错误户口,是指户口登记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户口。
(二)重复户口,是指同一个人具有两个以上户口,且其中之一为本市户口的。(三)违规户口,是指不符合本市落户规定从外地迁入本市或在本市登记的户口,以及在外地违规登记并迁入本市的户口。
(四)其他违法违规户口。
违法违规户口应如何处理?规范明确,户口登记内容错误的,应当进行更正。户口登记重复的,对重复登记的户口予以注销,保留唯一户口。
对违规户口,予以注销,依托违规户口迁入或登记的户口一并注销。其他违法违规户口,根据具体情形予以相应处理。
规范明确,公安机关处理违法违规户口,应在违法违规户口发现时起六个月内办理完成,如因特殊情况六个月内无法办理完成的,经市公安局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公告期不计入办理期限。
如需请示上级部门的,请示期间不计入办理期限。
由户口现登记地公安分局处理
规范明确了违法违规户口处理程序。违法违规户口由户口现登记地公安分局负责处理。其他公安机关发现违法违规户口线索应移交给现登记地公安分局。
不过,对违法违规户口的管辖公安分局间有争议的,报请市公安局指定管辖。
公安机关查处违法违规户口时,可以暂时停止违法违规户口业务办理,直至违法违规户口处理完毕。
规范还提出,公安机关对违法违规户口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向违法违规户口被登记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告知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公安机关应当在违法违规户口处理决定作出七日内,将处理决定书送达违法违规户口被登记人或其法定代理人。
发现民警违纪违法的依法追究责任
违法违规户口被登记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处理决定不服怎么办?规范明确,其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由公安机关单方面工作过错造成的违法违规户口,规范要求,公安机关应及时、主动处理,并最大程度保障违法违规户口被登记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减少对违法违规户口被登记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影响。
另外,违法违规户口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相应的程序办理,对违法违规户口的处理适用本规范。
规范要求,查处违法违规户口过程中发现民警违纪的,由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人员在户口申报过程中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