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史记录怎么写?
2019-09-29
日常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也可以由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应有经治医师签名。
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首先标明记录时间,另起一行记录具体内容。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日常病程记录应反映四诊情况及治法、方药变化及其变化依据等。
病历中日常病程记录的书写内容及要求
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也可以由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应有经治医师签名。要求及时、准确、详细,文字清晰简练,重点突出,讨论深入。
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首先标明记录时间,另起一行记录具体内容。入院及手术后前3天,至少每日记录1次;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应反映四诊情况及治法、方药变化及其变化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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