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在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渗透核心素养培养?
2019-06-13

核心素养是当下中国教育改革和课程建设的主题,也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热词”。笔者在《浅谈核心素养》短文中提到,核心素养是素质教育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它不是什么全新的概念。

因为,素质教育和核心素养的目标都是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但,侧重点还是有所不同。

素质教育强调“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其重点落在“技能”层面,在“量”上强调“全面性”。而核心素养,笔者认为,不仅强调“技能”培养,更注重育人层面,目标定位为“全面发展的人”,不仅重视素质培养的“量”,更注重“质”,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具体举措。

初中《道德与法治》(以下简称《道法》)核心素养是什么?怎样在课堂教学中落实贯彻核心素养育人目标?

这是当前政治课老师必须研究的课题。《道法》(《思想政治》)课程核心素养包含四个层面: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这四个层面实际上界定了本课程教育功能和德育的全部目标。培养一个全面发展的人,作为本课程首先就是要使学生在政治立场和思想意识上认同我们国家的“政治”,具体要求我理解就是要认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认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拥护社会主义道路,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从灵魂深处信仰中国共产党。

其次,在科学精神方面,要通过本课程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思想方法,其实质就是加强和渗透唯物史观教育,培养学生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论,对生活、工作、学习、事物坚持正确的思维认识,建立符合“政治认同”的价值观;

要求一切从实际出发,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认识党和国家的事业,正确看待我们国家的方针、路线、政策,坚决抵制反党反社会主义思想认识方法论。

第三,本课程的另一重点任务是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法治意识”核心素养要求对学生进行全面的法治教育,树立法治精神,崇尚和尊重法律、制度、程序、规则,只有全体公民法治素养提高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运行才能实现“法治”。

第四,公共参与素养是强调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参与的主观欲望和实践能力。

社会的发展是一个公共参与的过程,只有社会成员都能主动有效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才能推动社会健康发展。

公共参与对个体来说,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必备素养目标,对社会来说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现行思想政治课程(《道法》),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出发,担负着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两大任务。

这两大任务的实现必依赖于本课程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的具体落实。如何把四个素养有效地落地于课堂,生根于学生,政治老师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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