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生大师云:“上等为珍宝,中等为树果,下等为木头、土石与药物。”随息、增、怀、诛四种事业的不同,所采用的材料也有所不同。
譬如:息业部用水晶、贝壳、青金石、海螺等等;增业部用金、银、象骨等等;怀业部用铜、珊瑚以及红檀香等等;诛业部则采用夏(刺树果)、龙堂(油患子)以及人骨等为佳。
不仅四种事业各自所用数珠的材料不同,包括其颜色,也是千差万别的。《红大威德续》等续部中宣说道:“息业为白色,增业为黄色,怀业常用红,黑色为极诛。”
所以,应当毫不错乱地使用。 然而,菩提子却不必观待颜色之差别,而可修一切事业法。关于这一点,在经续中有众多出处。
《金刚空行续》云:“息增怀诛业,菩提子普作。”《金刚顶续》中也云:“复诸殊胜者,持命菩提子。”以菩提子(为数珠的念诵功德)倍数,也比其他数珠殊胜。
前译续部云:“铁为珠两倍,如是铜四倍,夏两千万,珍珠为八倍,宝石为千倍,银为十万倍,莲子八千万,菩提子无数。”
此处所说的菩提子,为菩提树之果实。但却不一定只是类似于金刚座的菩提树果那样的果实。譬如,过去七佛的菩提树都是各不相同的,有些上师说,包括那伽树也在此列。
所以,所谓菩提子,包含了所有菩提树类树木(的果实)。 乔美仁波切曾说过:“往昔让雄瓦尊者在世时,一次念珠(因线断)而洒落于地,其中有些珠子因此而丢失不见了。
当时恰好有一老妇在场,(尊者于是委托老妇)妥为关照,并授记道,这些洒落于地的珠粒,于不久之后,将长出树木果实。这类菩提树,世世代代将由老妇人的子孙后代管属。
此树也属于菩提树家族。”与此相似的,在降域等地长出的菩提子,也是世人所说的菩提子。 还有,所谓不如法的数珠,就是指从违越誓言者、持邪见者、造作无间罪者、刽子手(屠夫)、骨肉相残者、盗贼等人手中得来,以及自己从别人手中抢夺而来的、他人丢失的、取自于佛像装饰品的、被火烧焦、(珠子)类别不同、形状大小不一、破损等情形的数珠。
总而言之,凡是与瑜伽士意愿不合的数珠,都不应该持带。莲花生大师云:“以兽角与骨头为数珠者,其加持与妙力不生(但头盖骨之类的念珠则为例外)。”
因此,这类数珠也属于不如法持带数珠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