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GB5296.6-2004关于《消费品使用说明》规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凡生产、出售家具必须同时向消费者提供《家具使用说明书》,这是一个强制性的标准,任何从事家具生产销售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这一规定。
消费者购买了家具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以根据《家具使用说明书》中承诺的内容和联系方式进行处理。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家具使用说明书》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力措施。
今后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凡是发现企业没有配备《家具使用说明书》的,或者家具指标达不到国家标准的,可以向质监部门举报,质监部门将进行查处。
归纳这一强制性标准,《家具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家具概括
1.家具的型号和名称:名称是指采用何种材料为主生产的家具名称。
2.家具的品种和规格:每一个单位尺寸都应用“公分(cm)”明确标注。
3.家具生产所执行的质量标准: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目前家具生产标准主要分为木质家具标准、软体家具或沙发标准、弹簧软床垫标准和金属家具标准。
以及企业生产标准。选购家具时,消费者要了解生产厂家是执行哪一种标准,这对以后发生纠纷、维权处理是至关重要的。
4.质量等级:家具业分为合格品、A级品,如处理品应写明处理的部分和内容。
5.生产日期:指家具出厂的日期,销货期不能代替生产日期。
二.家具的结构与技术特性
家具按生产结构分为:全实木家具、实木家具、框架式双包镶型家具、板式型家具及综合性家具,红木家具一般归为全实木家具。
在选购家具时,必须明确家具的结构,每种结构在标准中都有明确的界定,不能含糊不清。
三.家具使用说明
家具材料应写明基材、辅料、漆质和粘合剂。基材是指:家具的门面、旁板、台面(包括矮柜面、床边柜面)、厨的顶底等使用的材料(一般指除基材之外的材料)。
漆质和粘合剂应表明该家具使用的各种牌号树脂漆和粘合剂。《家具使用说明书》中还应注明家具甲醛释放量,按国家GB18584-201《室内装饰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家具甲醛释放量≤1.5mg/L。
四.家具的使用保养及提示
生产厂家根据生 产家具的特点,告知消费者应如何正确使用摆放以及定期保养家具的办法,对于可能发生的故障等提出警示和排除此故障的办法。
五.售后服务内容
生产厂家应承诺家具终身保修。为保证消费者售后服务事项,应清楚标明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如属外省市产品要表明代理商名称、联系电话、邮编等,明确售后服务的联系单位和方法,消费者一旦发生质量等售后服务问题,能够及时找到负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