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理事长可以兼任机构负责人吗?
2022-01-19
可以的。
社会团体的会长(理事长)一般为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行业协会商会会长(理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实行会长(理事长)轮值制的行业协会商会法定代表人,可由副会长(副理事长)或者选举产生的秘书长担任;
其他社会团体的会长(理事长)因故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可由副会长(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并在章程中予以载明;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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