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钟生活圈内要有这些
1.社区服务站(含居委会、治安联防站、残疾人康复室)
建筑面积600~1000平方米(其中 5000人以下的五分钟生活圈,按不小于 600 平方米配建;5000人<人口≤12000 人的五分钟生活圈,用插入法计算配建面积;
人口大于12000人的五分钟生活圈,按不小于1000 平方米配建)。
2.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活动站、老年活动站)
建筑面积250~1200平方米(5000人以下的五分钟生活圈,按不小于250平方米配建;5000人<人口≤12000人的五分钟生活圈,用插入法计算配建面积;
大于12000人的五分钟生活圈,按不小于1200平方米配建)。
3.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含老年户外活动场地)
室内建筑面积0.1平方米/人或室外场地面积0.3平方米/人。
4.养老设施(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建筑面积350~750平方米,同时满足20~30平方米/百户,两者相比取大值;应设置在一楼,主朝向房间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5.社区商业网点(超市、药店、洗衣店、美发店等)
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
6.再生资源回收点
1000~3000人设置1处,每处用地面积6~10平方米。
7.公共绿地
规模达到五分钟生活圈的居住区,而规划设计条件未明确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的,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执行;
规划设计条件明确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要求的,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执行;五分钟生活圈中必须有一块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最小宽度不小于30米的公共绿地;
公共绿地日照标准按照集中绿地标准执行。
8.室外健身器械
宜结合绿地设置。
9.便利店(菜店、日杂等)
1000~3000人设置1处;邮政和快递送达设施应结合物业管理设施或在居住街坊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米。
此外,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厕、居民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居民机动车停车场(库)等依据《通则》,按规划设计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