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8蓝色,属于蓝色和工具色,加强色,调彩。一般想要把蓝色做出来,可以选择将头发褪色到8度,再用0/88+0/66+6奶比例10:1:10去做。
其他颜色配比:
1、红色:7/45+0/45+3/66+6/11+12%=3份+1份+2克+3克+1。
2、黄色:8/33+0/33+0/88+3/66+12%=3份+1份+3克+3克+1。
3、橙黄:8/33+8/43+0/45+/3/66+12%=8份+1份+5克+1克+18/33+0/45+/3/66+12%=20份+ 1份+2克: 1。
4、紫色:6/45+0/45+3/66+12%=2份+1份+ 1份+1。紫色: 5/66+0/45+0/66+9%=1: 1: 10克: 2。
5、亚麻灰: 8/11+0/88+12%=8份+1份+1。
6、闷青色: 8/2+0/22 +0/88+ 12% =3份+ 10克+5克+1。
闷青色: 8/2+0/22+12% =4份+1份: 1。
达到7度6/11+8/2+6%=1: 1: 2。染发类化妆品使用提示:
消费者应选择正规、合法渠道购买染发类化妆品,并选购标识清楚的产品
消费者应保存好购买凭证和产品包装信息。
要查看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净含量、成份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许可证号、化妆品批准文号/备案号等信息。
选购进口产品时,还要查看其中文产品名称、中文生产企业等,以防假冒伪劣产品引起不良事件的发生。产品信息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核对。
使用前应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建议进行皮肤测试。
1、说明书中如果提示该产品为专业使用,则不建议消费者自行使用。
2、按说明书要求,保证使用时间间隔,避免因过度频繁使用导致不良反应/事件发生。
3、染发剂和氧化剂的配比要严格按照说明书的配比要求,保证各成分能够有效中和。
4、染发类化妆品不可用于头发以外的其他部位,16岁以下消费者不宜使用,染发与烫发不宜同期进行。
5、如果既往发生过染发类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者,避免再次使用相同产品。
6、需注意同一商标名的产品,如果色号不一致,其配方成分不一致,属于不同产品,即使是同一色号的同一商标名产品,不同生产批号也有可能存在差异。
提醒使用者务必留意,购买产品时关注其色号及生产批号。
7、每次使用前,尤其是更换产品或新购产品时,建议进行皮肤测试。一般测试部位建议为耳后皮肤,取少量混合均匀后的染发产品进行测试。
如说明书中已载明皮肤测试方法,请遵照说明书操作。使用后注意事项:
1、使用后,使用者应注意观察自身状况,尤其是头、面部等是否有皮疹、瘙痒、灼烧感等或其他异常情况。
2、一旦发生不良后果,应立即彻底清洗,并避免再次接触此种染发产品,如果症状严重或未缓解,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就医时建议携带染发产品,并可通过所在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或药品监督管理相关部门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信息。
3、若怀疑化妆品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