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松与王丽在大学相识,请分析为什么法院不支持王丽的主张?
2019-12-19
雷松与王丽在大学相识,因为志趣相投而结成好友,并且两人的恋爱关系也得到了各自家长的首肯。毕业后,两人虽然没有分在同一个地方,但仍然书信往返,不改初衷。
雷松的生日快到了,为了给他一个惊喜,王丽悄悄为他投保了一份人寿保险,准备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他。谁知当雷松从外地匆匆赶到王丽所在的城市时,却遇到了翻车事故,雷松当即死亡。
得知这个消息后,王丽伤心欲绝,随后想到半个月前曾为雷松投保的人寿保险,于是她便携带着有关的证明及资料,到了保险公司要求支付约定的保险金2万元。
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得知雷松这份人寿保险是在他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由王丽擅自买的,于是便以王丽违反了保险利益原则为由发出了拒赔通知书。
王丽想不通了:保单签了,保费也交了,我该履行的义务都履行完毕,轮到保险公司履行义务时,却推三阻四找这么个违反保险利益的理由来搪塞人。
一气之下,她走上了法院将保险公司给告了,谁知判决结果却让她失望了,法院支持了保险公司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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