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能否在开庭前审讯被告?
2021-07-22

不能。

公诉人在法庭庭审现场中的工作程序:

1.开庭后,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

,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等势力后公诉人应当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

2.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3.公诉人经审判长许可后,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

4.公诉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笔录、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听宣读,(该过程中没有的环节可以省去)

5.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可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可以相互辩论(与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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