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起诉租赁费被告反诉损害赔偿?
2022-01-24

基于同一租赁标的,承租方与出租方双方当事人,而发生的租赁费和损害赔偿,可以在人民法院民事一审中合并审理。

出租方作为原告,承租方作为被告,是适格的租赁费拖欠纠纷的当事人。承租方作为反诉原告,出租方作为反诉被告,是基于租赁标的可能造成的侵害赔偿的适格的当事人。

根据民诉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诉讼申请,可以决定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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