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三中招生有什么要求?
2021-03-20

上杭三中招生要求

(1)第一批:完全符合条件的生源

①居住地(以户口簿为准)在临城镇黄竹村、龙翔村、土埔村、富古村、水西村、九洲村、古石村、石砌村、白玉村、宫桥村10个行政村的生源。

②居住地(以房产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三中招生范围内的临江、临城籍非挂靠户籍生源。

非挂靠户籍生源:指户籍本上学生与户主关系为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下同。

户籍迁入时间要求:2018年6月30日前,下同。

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取得时间:2018年6月30日前,下同。

(2)第二批:派位生源。第一批生源录完后,若有剩余学位,对下面三种情况的生源进行电脑派位。三中剩余学位派位招满后,仍未被电脑派位派中的学生则统筹安排到四中就读。

三中若无剩余学位,则不再进行电脑派位,直接统筹安排至上杭四中就读。

①户口簿户主居住在(以房产证等有效证件为准)三中招生范围内的临江、临城籍挂靠户生源。

②居住在三中招生范围内廉租房和公租房以及父母单位房的临江、临城籍非挂靠户籍生源。

③2018年6月30日前,学生父母在上杭三中招生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但学生户籍尚未迁入临江、临城的生源。

挂靠户生源:指小学毕业户籍本上学生与户主关系不是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其户籍迁入临江、临城镇的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1月1日起户籍迁入临江、临城镇的挂靠户籍小学毕业生回原籍报名就读或按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就读办法安排到上杭五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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