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制度的形成,极大地刺激了阿拉伯帝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主要体现在农业、手工业生产和商业经济的繁荣。
叙利亚、两河流域、埃及、伊朗等被征服地区,远在上古时代就是举世闻名的农耕发达地区。在帝国初期安定的社会局势和有序的经济环境下,这些地区的农业生产步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两河流域、尼罗河流域等地成为河渠纵横、沃野千里的首富之地,其他荒芜不毛之地也都被辟为良田。阿拉伯的主要农作物有小麦、大麦、水稻、棉花、亚麻等,园艺作物也相当丰富,有椰枣、橄榄、李、桃、杏等和各种蔬菜。
农业已成为哈里发政权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手工业生产在繁荣的农业经济的带动下,也日趋发达,尤其是纺织业占有重要地位。埃及的亚麻、波斯东部的丝绸和遍及各地的地毯纺织业是阿拉伯帝国工业的骄傲。
此外,玻璃、武器、皮革、造纸、珠宝和家具制造业也十分兴旺,尤其是从中国引入的造纸工业不仅满足了本国的需求,还远销欧洲。
具有古老传统的阿拉伯商业在帝国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早在伊斯兰教创立时期,穆罕默德就认为“商人是世界的信使和安拉在大地上的忠实奴仆”,并断定忠实的穆斯林商人在复生日(伊斯兰教的一个节日)将“居于安拉宝座的阴影之下”。
《古兰经》也明确规定鼓励和保护商业是所有穆斯林必备的义务和道德。随着国家的形成,帝国的创立,商业贵族也成为帝国上层统治阶级的重要成分。
文化传统、地理位置、商人的社会地位和商业的巨大收益,使阿拉伯帝国出现了与当时西方封建文明不尽相同的工商业繁荣局面。
无数的穆斯林商人活跃于亚、欧、非三大洲,从事着以中介贸易为主的商业活动,从东南亚的苏门答腊、马来西亚到南亚印度,再到西南欧的西班牙、北非的摩洛哥,甚至北欧波罗的海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都有阿拉伯商人的身影。
当时中国的广州、泉州、扬州等地,也聚居着成百上千的穆斯林商人。
中国的丝绸、瓷器,印度和马来群岛的香料、矿物、染料、蔗糖,中亚的宝石,东非的象牙、金砂,北欧和罗斯的蜂蜜、黄蜡、毛皮和木材等都是阿拉伯商人经营的大宗商品。
首都巴格达不仅是阿拉伯帝国的政治中心,也是帆樯如林的商业码头。此外,巴士拉、安条克、开罗、亚历山大、凯鲁万、撒马尔罕等城市也都是东西方中介贸易的重要商埠。
大规模的阿拉伯商业贸易,促进了亚、欧、非三大洲各个封建文明区域间的经济文化交往,推动了中古时代印度洋区域和地中海区域海上贸易的繁荣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