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砂石案主犯?
2023-01-30
2018年,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查明:吴清明、岳明辉、陈循镖、王光全、唐铃彬、吕虎、岳应德未经批准,合伙在嘉陵江河道非法采砂,从2015年2月至2016年6月共计采挖22万余立方米。
2018年3月,高坪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采矿罪依法对吴清明等七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9年12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终审判处陈循镖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3万元,判处吴清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岳明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陈循镖、吴清明、岳明辉五年内禁止从事采矿相关行业;
判决吴清明等七名被告人连带赔偿矿产资源损失1559580元,赔偿生态环境损失492571元并支付生态环境损失专家评估费2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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