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组织对每年文化遗产申请数量有限制吗?
2020-02-09
有限制。由于中国腹地甚广,加上历史悠久,所以遗产数目也较多。自1987年首次成功申报起,差不多每次申报均有复数入选世界遗产的纪录。
由于世界遗产所带来的庞大经济利益和荣誉,造成各地争相推选及申报世界遗产,形成了一股热潮。直至2001年,基于世界遗产公约的170多个国家中有50多个国家迄今为止仍没有一处世界遗产,因此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凯恩斯决议》以平衡原则作出了决定,将全世界每年入选项目提名限制为30个,而每个国家每年最多只可以有一处地方入选世界遗产。
这个重大变动使中国的“申遗热”大大消退,使中国的预备名单上的名字也一直积存着。这个改变的目的是限制一些国家大量增加新的世界遗产而忽略对旧有世界遗产的保护,如中国就曾发生北京周口店遗址的坍塌、张家界违建等事件。
事实上这个变动也对于小国获选比较有利,却对中国一类大国申报上不利。虽然世界遗产委员会基于平衡原则作出此决定,但一些中国学者认为这对中国一类资源及文化丰富的国家反而造成不公平现象,他们主张申报项目应该考虑的首要始终是遗产的质素而不是以国家衡量。
2004年7月在中国苏州举行的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中决定修正《凯恩斯决议》,由每个国家一年一项的规定,修改为每个国家一年一项自然遗产及一项文化遗产,提名总数方面亦作出增加,由30个改为45个。
如果一个项目在申遗时在世界遗产大会上没有获得通过,运气好的会叫你补充材料来年再参加评审(如河南的“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
如果连评审标准都达不到,该项目就会永久失去申遗机会。由此看出,现在世界遗产大会对申遗数量限制得更严,条件也更为苛刻,所以国家对申遗项目的选择也极为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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