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到1956新型生产关系的特点?
2021-10-04

1953年-1956年底,我国引导农民加入农业合作社,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制度在农村确立起来。

党在完成土地改革以后,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采取三个互相衔接的步骤和形式,从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进一步建立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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