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于二战结束后不久出生在美国南方亚拉巴马州一个闭塞的小镇,他先天弱智,智商只有75,然而他的妈妈是一个性格坚强的女性,她要让儿子和其他正常人一样生活,她常常鼓励阿甘“傻人有傻福”,要他自强不息。
而上帝也并没有遗弃阿甘,他不仅赐予阿甘一双疾步如飞的“飞毛腿”,还赐给了他一个单纯正直、不存半点邪念的头脑。
在学校里,阿甘与金发女孩珍妮相遇,从此,在妈妈和珍妮的爱护下,阿甘开始了他一生不停的奔跑。
在中学时,阿甘为了躲避同学的追打而跑进了一所学校的橄榄球场,就这样跑进了大学。在大学里,他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
大学毕业后,在一名新兵的鼓动下,阿甘应征参加了越战。在一次战斗中,他所在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了珍妮的嘱咐,撒腿就跑,他的飞毛腿救了他一命。
在越战中,阿甘交了两个好朋友:热衷捕虾的巴布和令人敬畏的邓·泰勒上尉。
战争结束后,阿甘作为英雄受到了约翰逊总统的接见。在一次和平集会上,阿甘又遇见了珍妮,而珍妮已经堕落,过着放荡的生活。
阿甘一直爱着珍妮,但珍妮却不爱他。两人匆匆相遇又匆匆分手。
作为乒乓外交的使者,阿甘还到中国参加过乒乓球比赛,并为中美建交立了功。在“说到就要做到”这一信条的指引下,阿甘最终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他教“猫王”埃尔维斯·普莱斯里学跳舞;帮约翰·列农创作歌曲;在风起云涌的民权运动中,他瓦解了一场一触即发的大规模种族冲突;
他甚至在无意中迫使潜入水门大厦的窃贼落入法网,最终导致尼克松总统的垮台。
因为“傻人有傻福”,阿甘还阴差阳错地发了大财,成了亿万富翁。而阿甘不愿为名利所累,他做了一名园丁。阿甘时常思念珍妮,而这时的珍妮早已误入歧途,陷于绝望之中。
终于有一天,珍妮回来了,她和阿甘共同生活了一段日子,在一天夜晚,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怀抱,之后又在黎明悄然离去。3年以后,阿甘又一次见到了珍妮,还有一个小男孩,那是他的儿子。
这时的珍妮已经得了一种不治之症,阿甘同珍妮和儿子一起回到了家乡,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
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到了上学的年龄。一天,阿甘送儿子上了校车,这时,从儿子的书中落下了一根羽毛,一阵风吹来,它又开始迎风飘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