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教育局2012年评的职称何时兑资?
2019-10-05
您好,您咨询的情况经向县人社局了解,现回复如下:根据国家及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相关规定,我县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实行评聘分开。
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县事业单位新评的职称,在事业人员所在单位出现相应的空缺岗位,且事业人员具备空缺岗位聘任条件,经单位研究同意聘任的,由主管部门报经县人社局综合科备案后方可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
如事业人员所在单位无相应的空缺岗位,所评职称则无法聘任,也就不能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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