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教育局2012年评的职称何时兑资?
2019-10-05

您好,您咨询的情况经向县人社局了解,现回复如下:根据国家及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相关规定,我县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实行评聘分开。

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县事业单位新评的职称,在事业人员所在单位出现相应的空缺岗位,且事业人员具备空缺岗位聘任条件,经单位研究同意聘任的,由主管部门报经县人社局综合科备案后方可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

如事业人员所在单位无相应的空缺岗位,所评职称则无法聘任,也就不能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

大家都在看
本站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