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开票人有责任吗?
2021-04-23

虚开发票开票人也有责任

公司虚开发票可能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或者“虚开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构成该罪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虚开发票罪是指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需要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构成虚开发票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虚开发票工作人员是否涉及上述罪名的,主要是看其主观犯意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开票行为是在虚开发票,如果其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其行为涉及上述罪名而还参与的,构成犯罪。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到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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