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下水位较高地区开挖基坑,会遇到地下水问题。如基坑内的地下水不能及时排除,不但土方开挖困难,而且易造成边坡失稳、流沙、管涌等破坏现象,影响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
因此在基坑施工时必须做好降排水措施。
基坑开挖深度浅,基坑涌水量不大时,可边开挖边用排水沟和集水井进行集水明排。在软土地区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m,一般就要采用井点降水。
一、明沟、集水井排水
(1)明沟、集水井排水指在基坑的两侧或四周设置排水明沟,在基坑四角或每隔30m~40m设置集水井,使基坑渗出的地下水通过排水明沟汇集于集水井内,然后用水泵将其排出基坑外。
(2)排水明沟宜布置在拟建建筑基础边0.4m以外,沟边缘离开边坡坡脚应不小于0. 3m.排水明沟的底面应比挖土面低0.3m~0.4m.集水井底面应比沟底面低0.5m以上,并随基坑的挖深而加深,以保持水流畅通。
(3)集水明排水指用水泵从集水井中排水,常用水泵有潜水泵、离心式水泵和泥浆泵。
二、降水
降水即在基坑土方开挖之前,用真空(轻型)井点、喷射井点或管井深入含水层内,用不断抽水方式使地下水位下降至坑底以下,同时使土体产生固结以方便土方开挖。
基坑降水应编制降水施工方案,其主要内容为:井点降水方法;井点管长度;构造和数量;降水设备的型号和数量;井点系统布置图;
井孔施工方法及设备;质量和安全技术措施;降水对周围环境影响的估计及预防措施等。
降水设备的管道、部件和附件等,在组装前必须经过检查和清洗。滤管在运输、装卸堆放时应防止损坏滤网。
井孔应垂直,孔径上下一致。井点管应居于井孔中心,滤管不得紧靠井孔壁或插入淤泥中。
井点管安装完毕应进行试运转,全面检查管路接头、出水状况和机械运转情况。一般开始出水浑浊,经一定时间逐渐变清,对长期出水浑浊的井点应予以停闭或更换。
降水系统运转过程中应随时检查观测孔中的水位。
基坑内明排水应设置排水沟及集水井,排水沟纵坡宜控制在1‰~2‰。
降水施工完毕,根据结构施工情况和土方回填进度,陆续关闭和逐根拔出井点管。土中所留孔洞应立即用砂土填实。
如基坑底进行压密注浆加固时,要待注浆初凝后再进行降水施工。
三、防止或减少降水影响周围环境的技术措施
为防止或减少降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避免产生过大的地面沉降,可采取下列一些技术措施:
采用回灌技术。在降水井点和要保护的建(构)筑物之间打设一排井点,在降水井点抽水的同时,通过回灌井点向土层内灌入一定数量的水(即降水井点抽出的水),形成一道隔水帷幕,从而阻止或减少回灌井点外侧被保护的建(构)筑物地下水流失,使地下水位基本保持不变,这样就不会因降水使地基自重应力增加而引起地面沉降。
采用回灌井点时,回灌井点与降水井点的距离不宜小于6m。回灌井点的间距应根据降水井点间的间距和被保护建构筑物的平面位置确定。
采用砂沟、砂井回灌。在降水井点与被保护建构筑物之间设置砂井作为回灌井,沿砂井布置一道砂沟,将降水井点抽出的水,适时、适量排入砂沟、再经砂井回灌到地下。
回灌砂井的灌砂量,应取井孔体积的95%,填料宜采用含泥量不大于3%,不均匀系数在3~5之间的纯净中粗砂。
减缓降水速度。在砂质粉土中降水影响范围可达80m以上,降水曲线校平缓,为此可将井点管加长,减缓降水速度,防止产生过大的沉降。
亦可在井点系统降水过程中,调小离心泵阀,减缓抽水速度。还可在领近被保建构筑物一侧,将井点管间距加大,需要时甚至暂停抽水。